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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 池 检 察 信 息第二期
盐 池 检 察 信 息第二期
2019-02-19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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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2-1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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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编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128 

 
 



盐池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“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”专项行动

 

2019122日,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“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”专项行动检察机关动员部署会后,盐池县检察院随即召开党组会议,专题研究部署此次专项行动,盐池县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叶建平同志主持会议并作出安排。

一是强化组织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。会议要求由民行科牵头制定“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”专项行动宣传方案、实施方案等相关机制,全院其他科室配合参与此项活动。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、主管检察长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,形成了“一把手”负总责、各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。

二是统一思想认识,加强学习教育。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,尤其是民行部门干警要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等法律法规,清楚掌握“清四乱”问题的认定标准及清理整治标准。

三是发挥检察职能,推进问题治理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、督促履职职能、支持起诉职能,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重要途径,通过诉前检察建议、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,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治理。

四是注重协作配合,健全联络机制。确定本院民行科科长作为此次专项活动的联络人,及时与盐池县水务局负责人进行对接,仔细摸排问题线索、摸清问题底数,及时建立“四乱”问题台账。

五是加强法治宣传,营造良好氛围。结合公益诉讼工作,深入水源地宣讲此次专项活动;向人民群众发送宣传材料,上门入户进行宣传推广,切实提高群众对此次专项活动的知晓率、支持率、参与度,着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。(据县检察院民行科材料信息整理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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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送:市检察院(电子文档报),县委办、人大办、政府办、政协办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政法委、纪委、县机关工委、公安、法院、司法局、县政府门户网站;本院领导同志、各科室(见内网)

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2019124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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